
供应商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102房自编A一楼(仅限办公)
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:本次招标,中标人参照《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【2002】1980号)代理货物招标收费基准费率62%计算,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5.6万元,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。
3、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,请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,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。
咨询热线400-123-456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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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:本次招标,中标人参照《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【2002】1980号)代理货物招标收费基准费率62%计算,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5.6万元,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。
3、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,请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,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。